天津能源集团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
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服务区域发展大局
6月27日,天津能源集团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签订《战略合作协议》,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紧密合作,携手开启能源保障与城市运营的深度融合新篇章,共同促进天津经济社会绿色协调发展。天津能源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嘉惠,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付金栋,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吴秉军,党委委员、副总经理陈国清,副总经理李志成出席。
依据战略合作协议,双方将围绕供热燃气配套、资产盘活、综合能源、管线切改等方面通力合作。天津能源集团与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将秉持“绿色发展、友好协商、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、开放合作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”的原则,携手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,服务区域发展大局,共同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天津能源集团、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关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参加。
稿件来源:天津能源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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